今天同事說起了敗家十大行為~

說愛吃美食的我~排在第二位

上網找了這則新聞:

常見的TOP 10敗家行為如下:
1. 我因為貪便宜,買了很多無用的東西。
2. 我把錢都花在美食上!
3. 我總是裝闊氣,到處請客吃飯。
4. 我投資失敗,真不該貪心!
5. 我不自量力買了房子車子,欠一堆貸款。
6. 我把錢都花在買名牌上!
7. 我是草莓族,常常換工作。
8. 我是卡奴,薪水全給了銀行。
9. 我買了一堆又貴又不實用的3C商品。
10.我愛買鞋子,每雙鞋一年穿不到幾次。

哈哈~還真的都把錢花在美食上了~^^

第十名也有~有的只穿過一兩次就被冰凍了~

衣服也是吧~有些連吊牌都沒剪~

唉~這就是女人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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